国酒茅台是台湾同胞非常喜爱的酒。海峡两岸同胞的情感血溶于水,茅台酒是大陆同胞和台湾同胞增进友谊、共同发展的载体,希望台湾同胞和国酒茅台结下深厚的情谊。
茅台酒是我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,有人说过两千年前中国的名片是丝绸,一千年前中国的名片是陶瓷,五百年前中国的名片是茶叶,而现在中国的名片是我们国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,茅台被评为国家名片,茅台也是我们国家唯一的集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于一身的特殊的食品。省级代理招商政策
1、产品价格——
酱色中档:零售价每瓶680元(建议全国统一价)。
金色高档:零售价每瓶1680元(建议全国统一价)。
贵宾酒礼盒高档:零售价每瓶2580元(建议全国统一价)。
2、保证金——
省级代理商在取得代理权的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交保证金人民币20-100万元(分地区)。
3、销售任务——
省级代理商每年应达到市场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。以后每年按10%-15%逐年增长。
4、首次订货——
代理商首次订货款不低于50-200万元(分地区)。在收到代理商汇款通知我公司验证后五日内发货,逾期按汇款额每日承担千分之三违约金。
代理商取得代理权后,在3日内向我公司汇款进货,我公司收到乙方提报进货计划清单和货款后18日内发出定货。
5、销售奖励:——
代理商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后,我公司对超出部分按6%给予货品奖励。
6、物流运输:——我公司为代理商供货代办货品运输,我公司代办运输的千分之三瓶内属于合理损耗(其费用由甲方承担),超过千分之三的部分由双方向运输部门和保险部门索赔(甲方为乙方货物承保并承担保费),索赔不到损失时双方各承担货款和费用50%。
7、专卖店的设立:——
“海峡两岸”酒专卖店须经我公司同意书面授权后方能设立。
专卖店除销售“海峡两岸”酒外,只允许销售正规《茅台酒、茅台王子酒、茅台不老酒、台源酒、茅台不老养生酒》。
我公司提供网站、宣传画册、室外广告牌、新闻媒体宣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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